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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师院“双文明”结硕果

2000-05-27 来源:光明日报 郑明珍 我有话说

本报讯烟台师范学院近几年先后获得了一系列荣誉称号:“山东省校园管理先进单位”、“山东省造林绿化先进单位”、“山东省教学管理A级单位”、“山东省高校后勤系统先进集体”、“教育系统财会工作先进集体”等等。而这一切都是烟师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结果。

早在1993年,烟师便作出了在全院开展“做文明师生,建文明校园”的决定,由此一个旨在告别不文明行为,提高师生文明素质,推动学校全面发展的“双文明”活动在烟师蓬勃展开。1997年,学校又积极参与省委高校工委、省教委组织的的“省级文明校园”创建活动,掀起了“双文明”活动的新高潮,并使这项活动向纵深发展:一是用理论指导行为,学校组织编写了《大学礼仪概论》、《大学道德教育概论》、《校园文化概论》、《中华民族精神论》等,从理论的高度对学生进行教育,用理论来指导行为;二是用制度规范行为,学校建立健全了校园文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,如《大学生行为规范》、《师生文明用语》等,用制度来约束师生的言行;三是用典型引导行为,学校在全院开展了向原生物系党总支书记、烟台市优秀共产党员逄锦智同志学习的活动,用模范的先进事迹鞭策师生的行为;四是用量化指标考核行为,学校制定了《“双文明”活动量化测评指标体系》,用量化的标准对各单位的“双文明”活动进行考核测评,将测评结果作为评先选优的依据;五是用奖惩褒扬行为,学校每两年举行一次“双文明”活动表彰大会,对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,对差的予以指评教育。

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,有力地促进了学校的全面发展,师生的文明素质和教学质量有了显著提高。跟踪调查表明,烟师毕业生素以基础知识牢、敬业精神强、职业技能好、适应能力强而深受用人单位欢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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